大理州1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大理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大理州委批准,大理州纪委监委对南涧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杨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信组织信关系,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代为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向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企业摊派费用加重企业负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招投标活动中违规透露底价;违规购买农村集体土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杨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大理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理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光开除党籍处分;由大理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林灵

责编:邢雅丽

终审:苏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