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文旅行业“诚信旅游我带头”倡议书

全市各旅游景区、旅行社、酒店民宿、旅游餐饮、旅游交通、文化娱乐等文旅经营单位,广大文旅从业者、市民及游客朋友们:

瑞丽市地处中缅边境,拥有独特的边境风情、浓郁的民族文化和秀美的自然风光,是国内外游客向往的旅游目的地。为持续优化文旅市场环境,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增强游客满意度与信任感,推动瑞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全市“诚信旅游我带头”系列活动启动之际,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特向全市文旅行业及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致全市文旅经营单位——争做“诚信经营”的践行者

1.坚守法律底线,合规有序运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经营许可与备案手续,不超范围经营,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自觉维护文旅市场秩序。

2.坚持明码标价,保障消费透明。公开旅游产品、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提供清晰费用清单,不设置“隐形消费”“捆绑消费”,主动告知游客行程安排、安全提示及额外费用等关键信息,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3.恪守服务承诺,提升服务品质。以“游客满意”为核心,规范服务流程,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确保服务热情专业;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不擅自变更行程、缩减服务、降低标准,用心为游客提供优质、安全、舒适的文旅体验。


二、致全市文旅从业者——争做“诚信服务”的排头兵

1.强化责任意识,坚守职业操守。以“诚信为本、服务为要”为准则,导游、讲解员、服务员等岗位人员需主动亮明身份,规范服务言行,不误导、欺骗游客,不索要或变相索要小费,用专业素养与真诚服务赢得游客认可。

2.主动担当作为,维护行业形象。积极参与“诚信旅游我带头”系列活动,自觉接受政府监管、行业监督与游客评价,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共同抵制行业不良风气,以个人行动为瑞丽文旅口碑“加分”。


三、致广大市民及游客——争做“诚信旅游”的参与者与监督者 

1.市民朋友当好“东道主”,主动向游客宣传瑞丽的美景、文化与诚信旅游理念,热情提供咨询帮助,展现瑞丽市民的文明素养与好客情怀,共同营造“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环境”的良好氛围。

2.游客朋友践行“文明游”,遵守景区规定,爱护生态环境与文物古迹,理性选择文旅产品,不参与“不合理低价游”,遇到消费纠纷时,通过12345、12315等正规渠道维权,同时积极监督文旅经营行为,助力瑞丽文旅市场健康发展。

诚信是文旅产业的生命线,更是瑞丽这座城市的宝贵名片。让我们携手并肩,以“诚信旅游我带头”的自觉行动,共同擦亮瑞丽文旅品牌,为推动瑞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倡议人: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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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瑞丽文旅公众号

推送:孔梦

责编:郑洁  

审核:尚兴波 李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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