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林违法线索,持续强化对涉林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保障全州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作如下通告。奖励范围为在大理州行政区域内发现如下涉林违法线索:(二)非法占用、破坏林地、草地、湿地,滥伐、盗伐林木,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等毁坏林木;(三)乱捕滥猎、乱挖滥采、非法放生、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涉嫌违法的举报奖励1000-3000元,涉嫌犯罪并经司法机关刑事立案的举报奖励3000-5000元。对多人先后重复举报同一案件的,实行一案一奖,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者或对案件查处起主要作用的举报人。大理州林草局和各县市林草局设立举报方式如下,接受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举报。(二)来信来访地址: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林草局办公室。各级受理举报线索的经办人员严禁泄漏举报内容及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线索经核实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大理州林草局兑现给举报人。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兑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