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大理建设取得新成效!《大理白族自治州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在2025年“六五环境日”来临之际,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发布

《大理白族自治州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一起来看美丽大理建设取得的新成效!

↓↓↓



2024年,大理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2024年,大理州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12县(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9%;大理州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体考核达标比例为95.8%,无劣Ⅴ类水体断面;洱海水质良好,营养状态为中营养;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大理州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12县(市)优良天数比例在99.7%~100%之间,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9%,较上年上升1.3%。

图1 2024年大理州12县(市)空气质量类别比例


大理州12县(市)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等6项污染物年均值和相应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均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其中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二氧化氮特定百分位数、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及一氧化碳特定百分位数均符合一级标准;按县(市)分别评价,12县(市)均符合二级标准。


表1 2024年12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类别评价表


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来看,大理州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1.92~2.89之间,平均综合指数为2.39,与上年相比上升5.7%。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对12县(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排名。大理州12县(市)中,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3个县(市)(第1~3名)依次为剑川县、大理市和鹤庆县;空气质量排名后3个县(第10~12名)依次为宾川县、弥渡县和永平县。与上年相比,大理市、漾濞县、祥云县、剑川县、鹤庆县5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略有改善;其余7个县环境空气质量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图2 12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图3 12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变化率

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简称综合指数变化率)大于0代表空气质量变差,小于0代表空气质量改善,等于0代表持平。
【降水和酸雨】




2024年大理州仅有大理市开展降水酸度监测,大理市降水pH值范围为5.15~8.48之间,年均值7.14,其中2月2日、2月6日受东南亚烧荒等因素影响有酸雨出现,pH值分别为5.20、5.15。
与上年相比,大理市降水pH年均值上升0.31。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




2024年大理州对境内澜沧江、长江、红河等三大水系的8个湖(库)、45条河流进行了水环境质量监测,共设83个监测点,其中湖库设26个监测点,河流设57个监测点。监测结果评价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


全州水环境质量总体评价结果如下:

2个断面全年断流;水质类别符合Ⅱ类的监测点有40个,占49.4%;水质类别符合Ⅲ类的监测点有36个,占44.4%;水质类别符合Ⅳ类的监测点有4个,占4.9%;水质类别符合Ⅴ类的监测点有1个,占1.2%。水质类别符合优良水体的监测点有76个,占93.8%。

图4 大理州2024年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


表2 2024年大理州三大水系水质类别统计表

单位:个


图5 大理州2024年三大水系水质状况

洱海流域内的监测点有52个,水质评价结果如下:

2个河流监测断面全年断流,分别为凤尾箐、棕树河;水质类别符合Ⅱ类的监测点有25个,分别为弥苴河江尾桥、波罗江入海口、弥苴河银桥村、白鹤溪、白石溪、黑龙溪、锦溪、灵泉溪、茫涌溪、梅溪、弥苴河入湖口、莫残溪、清碧溪、双鸳溪、桃溪、葶溟溪、万花溪、西闸河、霞移溪、阳南溪、阳溪、隐仙溪、永安江入湖口、玉龙河、海西海;水质类别符合Ⅲ类的监测点有23个,分别为永安江江尾东桥、白塔河、中和溪、茈碧湖以及洱海19个监测点;水质类别符合Ⅳ类的监测点有2个,为罗时江沙坪桥、西湖。无Ⅴ类、劣Ⅴ类断面。


洱海流域外的监测点有31个,水质评价结果如下:

水质类别符合Ⅱ类的监测点有15个,分别为澜沧江功果桥、沘江交汇口、永平河(银江河)博南镇晃桥、黑惠江玉津桥、黑惠江徐村桥、顺濞河顺濞桥、漾濞江羊庄坪水文站、漾弓江中江、落漏河舍茶寺、平川河盘口箐、礼社江(元江源头)回辉登、巍山河多依井大桥、李仙江安定(马街)、乐秋河、小湾水库;水质类别符合Ⅲ类的监测点有13个,分别为沘江金鸡桥、沘江大练登、沘江石门、永平河(银江河)水泄、黑惠江剑湖、西洱河闸门、落漏河陈家庄大桥、渔泡江新民大桥、桑园河大惠庄、礼社江(元江源头)龙树桥、南诏镇西河原巍南公路收费站、剑湖、大银甸水库;水质类别符合Ⅳ类的监测点有2个,分别为毗雄河弥渡县出境断面、海稍水库;水质类别符合Ⅴ类的监测点有1个,为西洱河四级坝。无劣Ⅴ类断面。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大理州6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洱海一水厂、洱海二水厂、洱海三水厂、洱海六水厂、洱海凤仪水厂、鸡舌箐五水厂1-12月水质均达标,6个水源地全指标分析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


大理州1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的有14个,分别是漾濞县雪山河、宾川县仙鹅水库、弥渡县桂花箐水库、弥渡县大横箐水库、南涧县母子垦水库、南涧县乐秋河水库、巍山县黄栎嘴水库、巍山县巍宝山水库、永平县龙潭箐、云龙县天池水库、洱源县三岔河水库、剑川县满贤林水库、祥云县小官村水库、鹤庆县西龙潭季度水质均达标;其中,巍山县黄栎嘴水库因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第三、第四季度暂停监测。大理州1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

图6 大理州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情况



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




2024年,大理州12县(市)共布设监测点1331个,对城市区域进行了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洱源县、剑川县、弥渡县、鹤庆县、漾濞县、南涧县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区域声环境质量为“好”,占监测城市总数的50.0%。其余6个县(市)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占监测城市总数的50.0%。

表3 2024年大理州区域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表

单位:dBA


图7大理州区域声环境质量占比


【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4年,大理州12县(市)共布设监测点281个,对城市道路进行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大理州12县(市)均为一级,评价均为“好”。

表4 2024年大理州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表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2024年,大理州12县(市)均开展了功能区噪声监测,共布设监测点95个。除大理市4类区夜间时段超标外,其余各县的各功能区昼间和夜间时段均达标。


表5 2024年大理州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表

单位:dBA



自然生态环境


【湿地】




截至2024年,大理州已建成国家湿地公园2个(洱源西湖、鹤庆东草海),共认定国家重要湿地2处(洱海、剑川剑湖)、省级重要湿地5处、一般湿地935处。
【自然保护地】




截至2024年,大理州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52个,其中自然保护区28个(国家级3个,省级3个,州级22个),风景名胜区7个,国家级森林公园6个,国家湿地公园2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地1个,世界地质公园1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个,水利风景区2个,总面积达411890.84公顷。
【物种】




截至2024年,大理州已查明的物种有5369种,其中高等植物4249种(包括湿地植物606种),占全省的21.94%,陆生野生动物817种(包括爬行类动物24种、兽类98种、鸟类695种),湿地动物303种(包括脊椎动物208种、软体动物76种、节肢动物19种)。列入大理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目录的物种有327种,其中动物207种、植物120种。


措施与行动


抓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提高站位,切实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国家、省长江经济带披露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始终紧抓“问题”和“目标”两个导向不松手,对症下药,统筹抓好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大理州的22个反馈问题,完成整改18个,其余4个在时限内整改;交办的353件群众投诉件均已办结,其中9件重点件通过省级牵头部门现场验收复核。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大理州50个问题,完成整改34个,正在整改16个;交办的195件群众投诉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州级验收。二是积极配合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稳步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资料调阅、下沉督察、走访询问、座谈交流等工作,转办大理州的259件群众投诉件均第一时间交办,同步交州级部门督办。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投诉件现场调研督导,13件重点件大理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均到现场进行督办。督察反馈云南省共40个问题中涉及大理州的14个问题,严格执行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盯紧盯实整改进展,统筹推动问题整改。三是认真抓好国家、省长江经济带披露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涉及大理州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1个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水、土、气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水污染防治行动】




大理州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从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一河一策精准施策,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大理州水生态环境改善。2024年大理州48个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体考核达标比例为95.8%,无劣Ⅴ类水体断面。


洱海“三区”管控细则落地实施,农业面源污染、城乡污水收集处理等控源截污工作成效明显,内源污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推进,洱海水质保持优良水平,洱海保护治理入选国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2024年,大理州狠抓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多举措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管;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监管,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成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巩固隐患排查成果;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督促指导土地使用权人开展21个“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8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简易调查,完成2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并通过州级联合评审;以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理州1093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646个、治理率59.10%,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00%;严格医疗废物监管,共处置医疗废物3281.958吨,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100%落实。大理州危险废物申报1625家企业,产生危险废物177285.87吨、自行利用110574.69吨、委托收集利用处置69349.21吨。全面推进大理市“无废城市”建设子项目实施;大理州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或因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2024年,大理州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开展秋冬季颗粒物削减攻坚工作。深入推进秸秆焚烧管控,开展大理市餐饮油烟、夜间露天烧烤“百日整治行动”,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协同推进大气减污降碳,突出移动源污染监管,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法行为。认真抓实预警分析研判工作,按月分析研判和发布大理州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对空气质量监测指标平均浓度小时值连续超标的县(市)下发提醒函。健全完善污染天气应急机制,修订《大理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交通运输及交通建设领域大气污染治理。进一步打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认真抓好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抓实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完成省下达大理州2024年度大气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开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政策解读宣贯和技术帮扶,邀请省级有关科研机构专家对10家重点温室气体排放企业进行碳排放重点企业核算核查培训。


2024年大理州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12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9%、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17.5微克/立方米;州政府所在地大理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16.9微克/立方米。



生态环境保护


【生物多样性保护】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年)》。编制印发《大理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0—2030年)》,提出了4个优先领域23项重点建设任务75个具体项目统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大理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7975.93平方公里,占大理州“三调”国土面积28.18%。实施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自然保护地建设】




2024年,完成苍山全面综合科学考察项目中期评估,启动大理风景名胜区鸡足山景区资源本底调查工作,开展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黑冠长臂猿、印支灰叶猴等重点物种的科学研究和本底资源调查,全面完成越冬水鸟同步调查工作。完成《大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对《大理白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持续推进金光寺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保护区。完成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能力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建成大理苍山将军洞至感通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开展非法侵占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其他自然保护地建设公墓问题的排查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内浮桥吊桥及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配合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线索核实整改工作。
【天然林保护】




2024年,大理州实施森林重点管护面积1467.99万亩,其中国有林351.97万亩、集体和个人公益林1116.02万亩。同步对集体商品林1535.55万亩实施监管,实现了大理州森林管护全覆盖。


2024年,大理州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055.20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700.52万亩、省级公益林354.688万亩。2024年,实施森林抚育项目3.52万亩,其中永平县2万亩、漾濞0.9万亩、鹤庆县0.6万亩、弥渡县0.02万亩。

【水土保持】




积极做好大理州水土保持工作,2024年大理州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39.95平方公里。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2200万元,完成治理面积51.89平方公里。

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组织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按时完成水利部1批次、省水利厅2批次,共计3批次130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违法查处、全面总结等工作。完成12县(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初步成果的复核上报工作。

【农村环境保护】




抓实化肥农药减量工作。2024年大理州化肥使用量为93294吨,比上年减少0.76%。2024年大理州农膜使用量7705.97吨、回收量6556.43吨,回收率85.08%。开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利用。2024年大理州农作物秸秆产生量154.94万吨,秸秆可收集量135.36万吨,综合利用量122.54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0.52%。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4年度,大理州完成改建农村卫生户厕20563座,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00%,完成改建自然村卫生公厕218座,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00%。洱海流域限养区实际在养33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24年依托有机肥加工企业收集处理畜禽粪污16.24万吨。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大理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改革决策部署及全面深化改革有关精神,及时组织传达中央和省州深改委会议精神及部署要求,通过提前谋划、适时调度、专题会议研究等,全力推进专项小组各项工作。根据州委深改委印发的2024年工作要点、工作台账及贯彻落实省委深改委工作台账任务清单,2024年大理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涉及21项改革任务,其中:重大改革任务1项、州委深改委改革任务11项、省委深改委台账任务9项。按要求完成了年度督察评估任务及问题整改,举办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场新闻发布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出台了《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洱海“三区”管控实施细则》《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大理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等文件;州、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编制报批工作并实施;初步完成《大理州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编制工作;持续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三治一改善”三年行动,湖体水生态修复精准推进;全面完成2024年营造林任务,扎实推进大理州基本草原划定以及草原保护修复工作;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养殖污染治理和洱海保护等工作,探索洱海流域全域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模式;加强洱海流域湿地管理,大理市、洱源县完成“一湿一档”建档工作;持续做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洱海流域、红河流域水生态保护横向补偿工作;编制完成《大理州碳达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截至2024年,大理州已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个,分别为洱源县、南涧县;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获得“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表彰。古生村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基地”。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




2024年,大理州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28个,环评备案583个,涉及投资额约387.97亿元。


截至2024年底,大理州已发证企业及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共841家,其中发证671家(重点管理181家、简化管理490家),整改通知书0家,注销171家(发证注销133家、限期整改通知书注销38家),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管理5150家。



环境执法


【环境行政处罚】




2024年,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日常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推进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持续推进洱海流域执法监管,开展洱海流域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百日行动、洱海流域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大民生,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帮扶企业1584家,指导整改环境问题1458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70家次,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3件、移交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加强执法服务,优化执法方式,持续助企纾困,为企业提供健康发展环境。严格规范涉企执法,严格执行“企业安静期”,减少和规范涉企检查频次,非必要不到企业检查,涉企检查下降28%。在执法领域推行“五书同达”工作法,指导帮助4家企业申请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指导5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推行“非现场”执法。
【环境应急】




2024年,对500家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核对备案,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剑川县、漾濞县、南涧县组织开展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大理州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安全总体平稳。
【辐射环境管理】




2024年,印发了《大理州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大理州加强和提升辐射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行动。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联合鹤庆县人民政府在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开展了2024年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2024年,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96家,其中新申领28家,变更34家,重新申领18家,延续15家,注销1家。截至2024年底,大理州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宣传教育】




2024年,大理州坚持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云南大理篇章建设成果为核心,通过多维度宣传方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弘扬生态文化、培育生态道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营造全民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持续优化“大理环保”微信公众号及微博账号运维,全年发布信息1151条,其中原创869条。参加“美丽云南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大理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场新闻发布会。围绕“牢记嘱托护生态 美丽云南见成效”主题,开展征文、摄影等征集活动,大理州荣获12个奖项及优秀组织奖。在洱海生态廊道举办大理州“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专题宣传活动。组织生态文明实践主题采访,深度报道“顺丰洱海模式”,专访河道管理员、滩地管理员及李春喜、张社能同志先进环保事迹。与省宣教中心联合承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云南主场活动,通过特色展演、创意集市、成果展和低碳健步走等活动取得广泛影响。全年3家单位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举办线下活动36场,与省宣教中心共同承办2024年全省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培训班,组织80余人实地观摩。举办“光影镌刻十年印记 绿水青山洱海新颜”摄影大赛,共征集1600余件作品,获奖作品在洱海论坛主会场展出,有力营造了生态文明宣传氛围。

【环境信访】




2024年,大理州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生态环境投诉举报1347件,其中通过“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办理投诉举报928件,其他渠道受理办理419件。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理率100%。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编辑:李玲

责编:邢雅丽

终审:苏建东